聚焦绿色数字新经济 两岸企业家共拓产业合作“新蓝海”******
(台海观澜)聚焦绿色数字新经济 两岸企业家共拓产业合作“新蓝海”
中新社厦门12月21日电 (记者 闫旭)“数字科技应用无所不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台企在大陆内需市场大有可为。”参加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的台湾大学科技政策暨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长詹文男如是说。
在20日于厦门举行的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上,开拓大陆内需市场、共拓数字经济“新蓝海”、探索两岸产业融合新模式等议题,成为两岸工商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詹文男认为,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了生产力的提升和产业的创新发展、转型契机;数字科技应用渗透到城市治理、公共交通、医疗、智能制造、家庭生活等方方面面,台企可积极布局云计算、物联网、元宇宙、集成电路、健康医疗等产业。
是次年会以“建构产业合作新模式,打造绿色数字新经济”为主题,推动两岸企业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经济、低碳产业等领域的合资合作。多位两岸企业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岸经济融合密不可分,广大台商应更积极主动融入大陆新发展格局,拥抱内需市场,分享发展红利。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扎根厦门30年的台资企业,一直探索数字化转型。“搞好数字化研发、生产和管理,这是一条光明大道。”该公司董事长韩莹焕称,通过数字技术对传统生产线进行智能升级后,生产效率显著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大提高。
两岸企业家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说,提升数字科技可有效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低碳化可大幅释放数字技术的发展潜能,加速产业的数字化应用创新和转型进程。两岸应携手合作,共同挖掘这两个极具长期发展潜力的新产业商机。
台湾中原大学国际贸易与经营学系荣誉教授、工商协进会顾问林圣忠表示,大陆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走在世界前列,台湾半导体产业在全球占有重要地位。“两岸互补性强,可共同打造芯片产业链。”
林圣忠建议,两岸产业界更多聚焦绿色减碳、生物科技等行业领域,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两岸产业合作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两岸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着力提升两岸产业融合的层次。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亦建议,两岸企业家携手掘金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共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推动两岸绿色低碳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不少与会台商认为,在2050年前将工业化以来的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以内的净零转型,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的成本,这既是挑战也充满机遇;未来,两岸企业可以携手合作向绿色低碳、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寻觅新的商机。
在日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大陆明确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秘书长林军表示,希望双方产业小组聚焦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节能减碳等领域的产业链合作,从单个企业、单个项目、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开始,逐步扩大合作领域,争取获得务实成果。(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